犬馬第十一章 身體

    森不是第一次遇到今晚這種情況了。

    事實上,自從來到這個世界之後,這樣的情況就時不時的會出現。一開始的時候,這種狀況出現地十分頻繁,基本上每個月會有一到兩次,持續的時間也比現在長上許多,然後隨着他慢慢的習慣這具新身體,這種症狀發作的間隔就變得越來越久,每次持續的時間也會越來越短。

    對於自己的這種狀況,饒是上輩子看了不少醫學書籍的森也沒有找到相似的病症,但他對自己的這種『病』有一個模糊的想法,應該是由於自己的靈魂和身體不相符,所以導致了一種類似於醫學上所說的排異反應一樣的症狀。

    而隨着自己的靈魂和這具身體慢慢融洽,這種症狀發作的頻率和強度也在慢慢的降低。

    這也是他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釋了。

    雖然早已體驗過許多次,可每次發作,森還是有些後怕,那感覺實在太過詭異了,他不記得死亡是什麼感覺了,但他隱隱覺得即便是死亡,似乎都沒有這種感覺來的滲人。

    簡直就好像那種仙俠小說里所描述的『神魂俱滅』一樣。

    不過可怕歸可怕,但是這種病症似乎對他的身體不會造成任何影響,反而每次發作過後,他都會覺得自己的大腦變得清明一些,思維的速度也會變得快一些,更讓他驚喜的是,那些由於時間而漸漸褪色的,來自上個世界的記憶,也會隨着每次病症的發作,而重新變得清晰起來。

    甚至於他上輩子小學時候看過的一些雜書里的內容,都像是退潮以後沙灘上的那些貝殼一般,開始慢慢的浮出水面,清晰到字句,乃至標點符號都歷歷在目。

    這也算是不幸的萬幸了。

    森搜索着自己的記憶,發現腦子裏又多了許多本自己早年看過,後來忘卻的書籍內容。這些書雜雜八,五花八門,涵蓋着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。事實上,森上輩子上學時唯一的愛好就是百~萬\小!說,當然,收拾房間勉強也能算上半個。但是他從來不挑出,上至哲學領域的晦澀探討,下至歲小孩都能看懂的蒙學書籍,他都願意閱讀。這也導致了他的知識廣度十分的駭人,就如同某部電影的英俊的諸葛先生一般,什麼都是『略懂,略懂。』

    沙發和自來水的製造原理,自然也是他從書學會的,現在看來,倒是無心栽柳柳成蔭了。

    此時已經是深夜了,人陸續洗漱完畢過後,大快朵頤的斯坦因和莉莉絲也有些犯困,原本狡猾的莉莉絲還想跑到森的臥室里,去看看他的床是什麼樣的。在小姑娘簡單的思維里,能把椅子做的如此舒服,那森的床一定也是與眾不同的,她十分樂意去用自己的身體感受一下。

    事實上,森出門打水的時候,莉莉絲就已經有了這個邪惡的念頭,可是臥室門上掛着的那把巨大的鐵鎖徹底打消了她的念頭,只能氣呼呼的鼓着可愛的腮幫子,眼巴巴的望鎖興嘆。

    笑話!對於任何一個潔癖患者來說,臥室都是好比巨龍逆鱗的存在,是永遠都不能讓外人知道是什麼樣子的。何況是森這麼個連潔癖患者都覺得他有潔癖的人,讓別人進他的臥室?開玩笑,你殺了我好了。

    莉莉絲試圖在他開鎖時竄進臥室的打算早已被警惕的森看穿。

    「誒?那是什麼?」兩人對峙般的在森臥室的門口站了良久,森突然一臉詫異的看向莉莉絲身後,語氣充滿了疑惑。

    「什麼?什麼?」莉莉絲天真的轉過頭,四處張望,想要知道是什麼能讓森露出如此驚訝的表情。

    「砰!」身後傳來一聲沉重的悶響,莉莉絲愣住了。

    一回頭,果然,門口只剩下自己了。


    「可惡啊!!!」莉莉絲懊惱的抱着可愛的腦袋,一臉的悔恨。自己怎麼就那麼天真?明明知道他有多陰險,竟然還是着了這傢伙的道。

    卑鄙!無恥!混蛋!!!

    在內心把這些淑女不能說的詞彙輪番的在森身上用了一百遍之後,可憐的莉莉絲只能悻悻的離開了臥室門口,不情不願的拖着毯子躺在了貴妃椅上。

    雖然躺着的不是那傢伙的床,不過這種叫做沙發的椅子,真的是…好舒服啊。

    莉莉絲沉醉在這前所未有的美妙觸感之,很快便進入了夢鄉。

    不遠處,同樣臥在另一張貴妃椅上的斯坦因卻是沒有女兒那樣無憂無慮,他走過去熄滅了房間裏的油燈,在一片昏沉的黑暗之,雙眼明亮,瞳孔里閃着思索的光芒,沒有絲毫睡意。

    他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樣開朗沒有心計,作為帝都五大家族的嫡子之一,聰明是他們這類人生存的必要素質。那些天真爛漫的人,估計此刻連骨頭都已經被陰溝里的老鼠齧噬殆盡了。

    就連莉莉絲都不知道,斯坦因原本被分封的領地,並不是窮鄉僻壤的雪狼村。而是富饒北境的那座國內聞名的巨石堡。而提出將領地換為雪狼村,甚至為了符合公國『伯爵受封之土必須是郡級行政區域』的規定,他還不惜請求大公將雪狼村破格提升為雪狼郡。

    沒有人知道他是為什麼,也沒有人會覺得他這麼做有什麼深意。

    在首都的這些年,他隱藏的太過完美了,所有的人,包括他的父親,都認為自己的二兒子,是個不用的廢物,對他失望透頂。他頂着『廢物伯爵』這個刺耳的稱號活了幾十年,被所有人看不起,被同齡的貴族圈子排斥和取消,被自己的大哥嫌棄,被自己的心上人所鄙夷。

    首都貴族身體先天瘦弱,無法習武的人有許多,他們其不乏佼佼者,將才能施展在政務,軍謀之上,也創出一番成就,得到了『英才』名號,受到整個首都的尊重和愛戴。而只有他,被整個首都的人民當做笑話,甚至那些平民都在暗地裏編排他,將他映射成那些戲劇里出現的無能丑角。

    沒有人願意被叫做廢物,尤其是當這個人其實並不是廢物,而且比絕大多數人還要聰明的時候。

    沒有人知道,斯坦因早在二十歲的時候,就已經自己學完了首都軍事學院和國王學院裏所有的軍事,政策,歷史科目,他的知識儲備,政治遠見和戰略思想,早已遠遠地超過那些同齡人,和斯坦因的博學相比,那些在首都貴族圈子裏流傳的『天才』們,簡直就是一不值。

    他如此韜光養晦,臥薪嘗膽,甘願受萬夫所指,在明知自己這樣做,便會失去與大哥競爭下一任約翰公爵這個顯赫位置的情況下,已然選擇這條無比艱辛險峻的道路,自然不是為了什麼鍛煉自己的忍耐力之類的狗屁道理。而是和這一切美好的東西相比,他的人生,被賦予了更加重要的意義。

    斯坦因的眼睛有些悵惘,在許多個夜裏,他都會生出這樣的思緒和疑問。

    自己所做的事情,到底有沒有意義。

    他從懷掏出一樣東西,月光從窗簾的縫隙之間灑了進來,隱約照清了他上拿着的那樣東西。

    那是一本書,看起來無論是封面的樣式,書頁的厚度都與他白天贈送給森的那本《不滅長河》十分的相像。

    斯坦因纖長秀氣的指溫柔的撫摸着這本厚厚的書的書籍,那裏寫有書名和作者的名諱。

    似乎是涼爽的夜風吹散了纏着月亮的烏雲,地板上的月光又亮了些,書籍上用金色墨水寫下的字在月光下隱約顯出了筆畫。

    《不滅星辰》——弗洛伊德費爾南德斯著。

    竟然和他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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