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:大理寺女卿第239章 二丫出師_頁2
極高,剩下的也就是長年累月的練習才能更進一步。鄭華的意思也是讓二丫出師,但二丫出師後要如何安排,她卻拿不定主意。」
陳韶不答反問:「二丫是何想法?」
全書玉道:「二丫自然是想留在琳琅軒,為家裏賺取一份補貼。」
陳韶看着手中的三支花束,依舊不答反問道:「鄭華做的絹花,可有放在琳琅軒發賣?」
全書玉欣慰道:「自去琳琅軒後,她做出來的絹花大多都交給了琳琅軒,這幾支花束都是她空閒之餘做出來的。她的絹花因手藝精湛靈巧,價格又極實惠,很是受歡迎。聽琳琅軒的掌柜說,找她預定的單子都排到年後去了。」
頓一頓,又道:「二丫做的絹花也在三日前擺到了琳琅軒的櫃枱,她做的絹花與地攤上一樣,一朵只需兩文錢,因而也極是受歡迎。」
「既是如此,那就讓二丫留下吧。」陳韶放下手中的幾支花束,緩緩問道,「她們的絹花賣出去後,要如何與鋪子分利,你可有什麼想法?」
全書玉顯然早就想過這個問題:「我的想法是三七分,鋪子三,鄭華和二丫得七。」
陳韶揚眉:「你這個三七是扣除材料後的淨利分配,還是毛利分配?」
全書玉笑了:「當然是淨利。」
她雖喜歡鄭華和二丫,但生意是生意,交情是交情,不能混為一談。
「淨利的話,那就差不多了。」陳韶點頭,「不過,既是長久生意,為避免將來引起糾紛。以後她們要做什麼絹花,需要用到哪些材料,先讓她們自個羅列清單,鋪子按着清單去採買回來後,讓她們在賬單上籤個名字,以表示她們認可材料成本。」
想一想,又接着道:「另外,再準備兩份契約,契約的期限設在三年,內容則要寫明她們與琳琅軒的利益分配原則,還有契約期限內,琳琅軒與她們各自該盡的義務,如琳琅軒要保證她們的吃住及人身安全,而她們所做絹花也只能放在琳琅軒發賣等等。」
全書玉下意識地問道:「要是她們做不到三年,或是三年後呢?」
陳韶平靜道:「做不到三年,那就該賠償多少違約金,就賠償多少違約金。至於三年後,她們是繼續與琳琅軒簽訂契約,還是另起灶爐,那是她們自己的選擇,琳琅軒及任何人都不得干涉。」
全書玉明白地點一點頭:「那我現在就去安排。」
陳韶提醒:「先去問一問她們的意見,她們要是不願意跟琳琅軒簽訂契約,也不必勉強。」
全書玉應聲好後,轉身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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